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 推荐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先进个人的通知 沪建交〔2013〕551号
2013-06-13 10:48:40   来源: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评论:0 阅读量:10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 推荐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先进个人的通知索取号AB4303072-2013-041载体类型纸质发布机构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文件编号沪建交〔2013〕551号记录形式文本公开类别主动公开关键词 内容描述沪建交〔2013〕551号各相关单位: ...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 推荐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先进个人的通知

索取号

AB4303072-2013-041

载体类型

纸质 

发布机构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建交〔2013〕551号 

记录形式

文本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内容描述

 



沪建交〔2013〕551号

 

各相关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航运工作者锐意进取、开拓奉献,经报市政府同意,上海市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决定对在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上海地区航运领域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请你单位按以下要求做好先进个人推荐工作:

  一、推荐范围

  2009年以来,从事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上海地区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教育工作人员、船员、飞行员,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二、推荐条件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党、热爱祖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与时俱进、奋发有为,2009年以来在本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围绕深化改革、促进企事业单位发展,在积极推进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注重人才培养,增强企事业单位核心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2、在港口设施建设、航道建设、科技创新、节能减排以及其他重大任务中有突出表现的专业技术人员。

  3、勇于探索、锐意进取,取得重大科研成果的科研人员以及兢兢业业、促进办学,培育航运英才,取得重大教学成果的教育工作人员。

  4、爱岗敬业、刻苦钻研、技能超群、勇于奉献,严格执行航行操作规程,为船舶、飞机安全生产做出重大贡献的船员、飞行员。

  5、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凡违反党纪国法及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如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者、重大经济问题责任者等,均不得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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