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领域腐败链条趋于完整 乱象再次暴露阳光下
2013-01-16 09:45:11   来源:法制日报   评论:0 阅读量:10

广受社会舆论关注的河南省郑州市房妹事件调查又有最新进展:1月13日晚,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宣布,房妹之父翟振锋已经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据郑州市翟振锋案件专案组透露,现已查实翟振锋一家曾拥...

房项目指标后,开发商们还面临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难题。郑州市房管局两名工作人员证实,2009年下半年的一天,惠军给其打招呼称全威置业公司的李某在开发金阳光居宜小区卖房时没有预售许可证,让其给全威置业公司说情帮忙。

  “因惠军是房管局副局长,在全威花园经济适用房项目的审验中,他也帮过忙,日后还需要他的帮忙,这些钱就是送给惠军的,也没打算再要这些钱。”全威置业时任负责人李某供述。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获得经济适用房建设指标后,有的开发商通过增加“补差房”获利,更为夸张的行为,则是直接偷梁换柱,将经适房盖成商品房出售。

  2009年曝光的郑州“经适房土地建别墅”事件,被视为此类操作的典型。据郑州市政府通报,河南天荣置业有限公司于2000年10月和2006年9月分别取得了3万平方米和9.9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但是该公司却在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上,违法建设14栋124套住宅,其中230.91-292.2平方米的住房58套,336.04-499.03平方米的住房32套,甚至还有502.36平方米的住房。

  而在部分政府组织的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中,对建设工程的争夺同样激烈。

  “负责工程招标的部门领导拥有实质决定权,往往成为建筑商行贿的对象。”孙武分析。

  在这一环节上被查处腐败的典型案例,是河南省巩义市房管局原局长刘体献,在负责市政府经济适用房建设招标工作过程中,收受建筑商刘某等人100万元的贿赂,之后暗示招标组成员给行贿单位打高分,使其顺利中标。


 

 2 造假抬价 伪造协议虚抬成本提售价

  国家为鼓励保障性住房建设,给予开发商诸多优惠政策,同时限制其利润,但一些开发商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却通过不法手段牟取非法暴利。

  在郑州市开展的经适房领域专项检查中,市内3家开发商被发现在经适房建设中伪造征地协议、虚抬土地造价、虚列土地成本,非法获取暴利,每家非法获利近4000万元,令人触目惊心。

  在此巨大的黑洞中,第一个浮出水面的官员是该市二七区的曲连文,其在担任副区长期间,在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中,为开发商提供便利,收受贿赂总额达1032万余元被查处。

  引起郑州市纪委调查组注意的最初线索来自开发商提供的《征地协议》。该协议上登记的征地价格远远低于在物价局备案的征地价格。

  根据这一细节,调查组顺藤摸瓜,最终查明该开发商在经济适用房建设中,通过伪造征地协议,将每亩30万元的征地价格改成65万元,致使征地成本虚增近4000万元。

  在时任二七区副区长曲连文的协调下,开发商从该区土地储备中心开出了虚列部分的收据,并用于物价部门核算房价。物价部门以此为依据核算出的房价,自然满足了开发商的暴利需求,为此买单的却是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群体。

  随着调查的深入,办案人员发现曲连文在任二七区副区长、嵩山南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期间,先后为多名开发商或工程承包商在项目推进、支付工程款等方面谋取利益,大肆收受巨额贿赂。

  “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是由政府划拨取得,但实际操作中,开发商就土地前期征用补偿与有关土地部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及村委会私下协商,压低地价和有关补偿价格;同时,向物价部门报价时抬高成本价格。正是这‘一低一高’的背后,产生了利益交换、权钱交易,滋生了腐败犯罪。”孙武在他的文章中分析。

  在操作“一低”的过程中,村镇干部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开发商在建房之前,会就土地前期征用补偿与土地部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及村委会私下协商,压低地价和补偿标准。而利益交换、权钱交易就在这个过程中滋生。

孙晓波现年47岁,被捕前任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办事处孙庄村村委会主任。2007年至2010年期间,孙晓波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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