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2013-04-02 05:20:45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评论:0 阅读量:10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财政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适应深化工程计价改革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附件1: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由人工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中(见附表)。
(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4.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是指材料、工程设备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
 2.运杂费:是指材料、工程设备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工程设备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三)施工机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或其租赁费。
 1.施工机械使用费:以施工机械台班耗用量乘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示,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大型机械除外)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各种燃料及水、电等。
 (7)税费: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2.仪器仪表使用费:是指工程施工所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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