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住房保障证》将替代《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
2013-11-05 10:32:43   来源:《宁夏日报》   评论:0 阅读量:10

银川市《住房保障证》将替代《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 10月29日,记者从银川市住房保障局了解到,自11月1日起,凡经申请审核符合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条件的家庭或个人,不再发放《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改为发放《住房保障证》。  据介绍,原《限价商品住房购
银川市《住房保障证》将替代《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

 10月29日,记者从银川市住房保障局了解到,自11月1日起,凡经申请审核符合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条件的家庭或个人,不再发放《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改为发放《住房保障证》。

  据介绍,原《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证件,持有人可按程序更换为《住房保障证》。需申请《住房保障证》的居民可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供规定材料。《住房保障证》申请人除需具有1年以上的银川市市区城镇户籍外,人均收入须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的1.5倍,(即2013年度为2740元),家庭同住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拥有机动车辆不超过12万元(以购车发票为准,不包括残疾人代步车)。此外,个人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摘自 《宁夏日报》  记者 张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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