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建设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有关事项的通知 黑建函[2013]242号
2013-09-10 11:20:43   来源: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评论:0 阅读量:10

关于申报2013年建设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有关事项的通知黑建函[2013]242号中、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厅直属企、事业单位:  现就申报2013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申报材料的时间、地点:2013年10月23日-24日
关于申报2013年建设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有关事项的通知 
黑建函[2013]242号

中、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厅直属企、事业单位:
  现就申报2013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申报材料的时间、地点:2013年10月23日-24日;八一宾馆(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庙街9号);宾馆电话:0451-82531505。
  二、申报材料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省人社厅统一制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二)毕业证书(含第一学历和后续学历)、助级职称证书。
  (三)同级改职《审查表》一式一份。
  (四)有效的外语、计算机成绩单或经审核后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各类原始佐证材料。
  (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证书》或相应佐证材料、《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指后取得学历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人员)。
  (六)表明本人有关贡献、成果或业绩方面的材料和有效证明。
  三、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申报人员要按要求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字迹要清楚,不得漏项,其中现从事专业栏按省人社厅颁发《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第二条专业划分的有关专业名称填报,要与已取得的助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相一致。
  (二)材料袋要求完整无破损,封面粘贴《申报目录表》,目录表上所要求的项目要如实认真填报。
  (三)各部门、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发现提供假证件、外语、计算机成绩单、论文(著)、业绩成果等,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联系电话:李  丽 0451-53622784      薛凤莲 0451-53601791
 
                 
 
                       2013年9月10日


相关热词搜索:黑建函[2013]242号

上一篇:关于推荐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的公示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下一篇:2013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贵州考区 考点详情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