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发出通知
2014-04-15 09:32:33   来源:中国建设报   评论:0 阅读量:10

日前,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发出通知,要强化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  按照通知要求,今年河北省将进一步规范对招标投标活


日前,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发出通知,要强化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

  按照通知要求,今年河北省将进一步规范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过程监督,强化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重点监督招标项目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专家选取、资格审查、评标定标、中标结果公示、合同备案等关键环节,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利用技术手段辅助甄别围标、串标行为,实行网上投标报名和中标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锁定。同时,加强对中标人合同履行阶段的监管。

  河北省还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该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依法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参与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的企业,视情节轻重,取消其1年至2年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对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企业,视情节轻重,取消其1年至3年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企业的违法行为将被记入“河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平台”,扣除相应的分值,记录周期视情节轻重为1年至3年,并在“河北建设网”和“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布。违规企业将列入资质动态监督检查必检企业。对违法违规企业的相关责任人和注册执业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责令停止执业等处罚,其违法行为将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河北建设网”和“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布。对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招标代理机构,参照上述原则和规定一并进行处罚和处理。

摘自 《中国建设报》 雁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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