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发布购房补贴政策细则
2016-06-27 13:45:10   来源:中国建设报   评论:0 阅读量:10

浙江省金华市近日发布《金华市区购房财政补贴申领办法》,对此前提出的1%购房财政补贴新政作出具体解释,明确在市区直接购买新建商品房方可享受该补贴,进一步加大去库存的力度。  根据金华市房地产交易办证中心提供的数据,截至4月底,按照2016年月均销售量计算,


浙江省金华市近日发布《金华市区购房财政补贴申领办法》,对此前提出的1%购房财政补贴“新政”作出具体解释,明确在市区直接购买新建商品房方可享受该补贴,进一步加大去库存的力度。

  根据金华市房地产交易办证中心提供的数据,截至4月底,按照2016年月均销售量计算,金华新建商品住宅的消化周期为16.96个月,与浙江省提出的消化周期控制在12个月以内的目标仍有不小的差距。

  此前,金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金华市区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政策出台后1年内购买商品房并办理合同备案的,政府对购房人按合同成交金额的1%给予补贴”引人关注。此次出台的办法,明确了享受补贴需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即房地产企业在市区范围内开发的商品住房,不包括单位统一建造的集资房、经适房及其他保障房;购房人直接向房地产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2016年4月27日至2017年4月26日期间签订购买合同并办理备案。

  浙江省社科院区域经济所副研究员李明艳认为,给予补贴是提升购买力的一种途径,金华出台的房地产政策“组合拳”,在一定程度上将起到提振市场信心、释放潜在需求的作用。

摘自 《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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