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对施工企业实施“3色”安全评价
2016-06-16 09:39:16   来源:中国建设报   评论:0 阅读量:10

笔者从近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季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上了解到,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对辖区内的施工项目每3个月进行一次全覆盖巡查。对列入严管工程的项目,每个月开展一次巡查,并建立台账,实施动态扣分。  同时,该厅还从2015年下


笔者从近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季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上了解到,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对辖区内的施工项目每3个月进行一次全覆盖巡查。对列入“严管工程”的项目,每个月开展一次巡查,并建立台账,实施动态扣分。

  同时,该厅还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实施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制度。目前,广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管理系统已公开测试,本月正式投入使用后,区内外5000余家施工企业可以通过系统自动评分,实行红、黄、绿“3色”评价。

  据介绍,虽然实行安全生产动态监管以来,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但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如,一些项目的企业主体责任未落实,一些地方的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也未严格落实,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严格要求项目进行停工整改。

  为此,该厅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强化安全生产“零死亡”理念、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监管、依法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等工作。对于发生较大事故的市,其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将“一票否决”。

  据介绍,今年全区防汛形势十分严峻。该厅要求各地把预防基坑坍塌、边坡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围墙倒塌等作为监控重点,切实预防由自然灾害诱发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此外,该厅还重点部署了“安全生产月”和夏季消防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地扎实组织开展对本辖区所有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所有一线工人的“全覆盖”培训,并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地开展一次全覆盖的消防安全检查。凡是发现工地有用于搭设宿舍、办公用房的临时活动板房达不到A级燃烧性能的,一律予以停工整改,并报当地消防安全主管部门实施临时查封;对无法改变用途的,一律予以拆除。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该厅还实施了事故企业停工整改制度。对发生事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责令其所有在建工程停工整改,以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摘自 《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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