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家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即将发布
2013-01-30 01:05:13   来源:   评论:0 阅读量:10

针对家居家装行业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假冒名牌等现象,日前,由商务部立项的《家居家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国内贸易标准起草工作现已正式启动,计划于2012年11月份完成。 据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王民介绍,该标准...
 针对家居家装行业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假冒名牌等现象,日前,由商务部立项的《家居家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国内贸易标准起草工作现已正式启动,计划于2012年11月份完成。

    据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王民介绍,该标准是我国家居家装行业第一部国内贸易标准,涉及面广,将解决家装行业服务水平参差不齐,装修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家装市场缺少规范等问题;并针对家居家装行业使用劣质材料、假冒名牌、收费混乱等问题提出规范条文。

    负责征集工作的中国商业联合会零售供货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谭新政表示:“今年3月份,商务部下达了《家居家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的立项计划,经过几个月的筹备,我们已经完成了规范起草的第一次讨论会,拿出了一个框架和初稿。该规范的起草单位有20多家,包括家居企业、家装企业、大专院校等。我们会召开一系列的座谈会、讨论会进行研究、调研,形成征求意见稿,然后在网上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公示时间将不少于1个月。随后,要组织专家审定会,审定通过以后,11月份上报商务部,等待该规范的正式发布。”

    据介绍,该规范起草工作将本着科学、公正、权威的原则,针对家居、家装行业使用劣质材料、假冒名牌、收费混乱等问题提出规范化条文,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使各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同时,要让消费者能及时了解到相关信息,在购买服务之前以及后期都能够做到有法可依,让消费者明白消费、放心消费。 (据《 解读》》

  家装经营服务市场将被规范

  明确增项超8%

  需企业自负

  “家居装饰服务实际施工的费用不得超过事先约定的工程合同报价的8%,超过的部分由企业承担(顾客主动要求增加的项目除外)。”我国首部家居家装行业贸易标准《家居家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本月起草完成,评审会已经交由商务部报批等待发布。这意味着消费者今后的装修预算有了“明白账”,并且有法可依。

  该《规范》是我国家居家装行业首部贸易标准,其涉及面广、内容繁多。业界认为,这一《规范》的起草和实施,将有助于规范家居家装行业经营行为,对消费者正确选择家装公司会起到指导作用。

  另外,本次意见稿对于家装行业出现的增项问题作出了如下规定:“家居装饰服务实际施工的费用不得超过事先约定的工程合同报价的8%,超过的部分由企业承担(顾客主动要求增加的项目除外)。”这无疑是该《规范》的最大亮点,使消费者吃了一颗“定心丸”。一直以来,装修质量及服务是装修业主诟病的焦点。其中,擅自抬高预算价格、装修不环保等,更是让许多业主吃尽了苦头。

  对于装修容易出现的污染问题,《规范》规定,顾客需要时,装饰公司应配合顾客进行对有害物质的室内环境检测服务。而对于售后服务问题,意见稿规定,装饰公司必须向顾客明示各部分的具体保修时间和保修范围。

  家居家装行业乱象频生

  秋季是装修的“黄金时段”,然而问题多多。消费者投诉屡见不鲜,主要反映装修工程的质量未能达到业主的希望与要求;装修工程的造价超过家装公司与业主事先的预算;装修材料以次充好,材料价格难以控制;虚假或夸大成分的广告宣传普遍存在;报价故意漏项,设计乱收费等现象,已经成为行业“顽疾”。

  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佛山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谢智明表示:“这些问题的存在,都是行业通病,大家心照不宣。面对复杂的行业状况,严格的规范工作显得更为重要。”

  从事家居家装行业几名经销商认为,行业内增项问题一直存在,8%这个数字应取自平均水平,有合理的一面。不过,也有另一种声音质疑新规的强制性和可操作性。国家标准具有强制性,不过门槛最低,各行业和企业必须要达到这一标准;行业标准一般比国家标准更严格,规范行业的生产和经营行为;而企业本身制定的标准则最高,一般是在满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是对企业本身行为的规范。

  “目前,家居家装行业还没有一部明确的法律规范,对行业的监督远远不足够。”谢智明表示,《家居家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的制定本来就有一定难度,这一《规范》是否具有强制约束力并未明确。即便是有强制实施力,由于家居家装行业提供的产品多为服务,如何对服务进行规范,是《规范》不得不解决的一个问题。而对于不规范的企业,该如何监管和处罚,更加值得关注。(晚报综合)

相关热词搜索:居家 行业 经营

上一篇: 关于实施《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正式版 有关要求的通知
下一篇:全国室内装饰监理暂行办法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