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关于组织对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继续教育现场测试缺考人员进行补考的通知
2013-06-14 11:39:29   来源: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评论:0 阅读量:10

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组织对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继续教育现场测试缺考人员进行补考的通知 按照《北京市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1]5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的...
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关于组织对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继续教育现场测试缺考人员进行补考的通知

 
        按照《北京市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1]5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1]473号文件要求和《关于开展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延续注册的通知》京建发〔2013〕123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市继续教育工作进展情况,经研究决定,对2009年12月31日前注册尚未取得现场测试合格证明的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组织一次补考。望相关人员认真对待,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凡2008年12月31日前注册已完成网上继续教育学时且尚未取得现场测试合格证明的,2012年7月20日、27日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继续教育现场测试缺考人员,请于2013年06月24日—26日携带网上继续教育学时合格证明到北京市丰台区华晨培训学校办理补考手续,我们将于2013年6月28日组织上述人员进行补考。

  上述人员如未在2013年9月31日前向所在区县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延续注册申请的,其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将按照相关文件执行,望有关关企业及人员认真对待本次现场测试,具体事宜请与北京市丰台区华晨培训学校联系。

  联系电话:88177801   88177802

  

    附件:
附件1:测试大纲.doc

附件:附件2:现场测试重点内容.doc

附件:附件3:考试地址千禧街地图.jpg
  

 

                                               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3年6月13日



 

相关热词搜索:北京市 建筑业 执业资格

上一篇: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 推荐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先进个人的通知 沪建交〔2013〕551号
下一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参加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紧急通知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