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2013年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2013-06-24 14:53:43   来源: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评论:0 阅读量:10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3年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及估价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规定,不断增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执业能力,促进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注册房...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2013年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及估价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规定,不断增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执业能力,促进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暂行)》(中房学[2008]4号的规定,我省2013年度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地方学时的学习采取集中教学方式,现将有关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培训学时
1、培训对象: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的规定,需申请续期注册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一年以上未初始注册,未达到《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的房地产估价师。
2、培训学时:此次继续教育培训,作为地方必修课和选修课共计60学时。经考勤、考核合格,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二、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13年7月23日-7月24日,7月22日报到。
2、培训地点:贵州省老干活动中心紫薇宾馆老干部报告厅,报到地点:贵州省老干活动中心紫薇宾馆大厅。(贵阳市宅吉路9号,市内可乘4、8、14、27、63路车到省老干中心下车)。
3、需要住宿的人员,请提前与宾馆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紫薇宾馆订房电话:0851-6676001、6676002)。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我省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管理,邀请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专家授课,委托贵州省房地产业协会负责培训的具体工作。
2.各房地产评估机构请务必于7月12日前将本单位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传真或发邮件到贵州省房地产业协会,传真:0851-5360236、5360231。邮箱:zhqfc@gzjs.gov.cn
联系人:张会群 邓丽娟 曾忠 黄安晏
联系电话:0851-5360231 5360229 5360236 5360237
3、上课时参加培训的学员务必携带填写好的《2013年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考勤表》进行考勤。
4、严禁由他人代培训或者代考勤等违规行为。由他人代替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取消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情节严重的,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
 
附件1:贵州省2013年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报名表
附件2:贵州省2013年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考勤表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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