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3年第二期和第三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培训班的通知 建市资函[2013]88号
2013-10-15 09:59:47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评论:0 阅读量:10

关于举办2013年第二期和第三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培训班的通知建市资函[2013]88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城乡建委(建交委),北京市规委,山东省建管局,武警交通指挥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为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
关于举办2013年第二期和第三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培训班的通知
建市资函[2013]8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城乡建委(建交委),北京市规委,山东省建管局,武警交通指挥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为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范企业资质评审工作,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管理办法》(建办市[2013]1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部资质审查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委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举办2013年第二期、第三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各单位2013年推荐且经初审合格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标准、实施细则、审查说明、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审查要点、专家审查表填写要求、审查专家管理办法、考核办法、廉政纪律、电子化审查等。

  二、培训范围及要求

  (一)培训范围

  拟进入我部2013年新调整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库中的人员,类别包括勘察审查专家、设计审查专家、招标代理审查专家、一体化审查专家。

  (二)培训要求

  参加培训的审查专家应遵照培训单位的统一组织,遵守培训纪律,按照不同专业接受培训,不得擅自离开培训会场。培训结束后,审查专家需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请参加培训的审查专家自行携带资质标准。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各推荐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推荐系统(以下简称专家推荐系统)中限定的人数报名。

  (二)为方便各推荐单位选派已推荐的审查专家参加培训,第二期、第三期培训班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各推荐单位需登录专家推荐系统,按照专家推荐系统中限定的人数,选择已推荐的专家参加培训,并生成报名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第二期和第三期培训班报名表请于2013年10月18日和11月1日前分别传真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具体操作说明请详见附件。

  四、培训方式及总体安排

  (一)第二期培训班

  培训方式:讲授、答疑、考试;

  培训时间:2013年10月21日-22日(10月20日报到);

  培训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南宁饭店(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民生路38号);

  联系电话:0771-2103888;

  培训费用:培训费(含资料费)9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第三期培训班

  培训方式:讲授、答疑、考试;

  培训时间:2013年11月7日-11月8日(11月6日报到);

  培训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泰丽国际酒店(云南省昆明市环城南路39号);

  联系电话:0871-3305888;

  培训费用:培训费(含资料费)9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联系人及电话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杨然然

  联系电话:010-58933487 58934319(传真)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 陈芸华

  联系电话:010-64926989  64914592(传真)

  13901221916

  附件:2013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培训班报名操作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2013年10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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