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013-04-08 12:38:47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评论:0 阅读量:10

二十六、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10年承担过下列(1)和(2)项中所列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高级...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10年承担过下列(1)和(2)项中所列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高级、次高级路面60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完成路面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

2、企业经理具有6年以上从事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从事公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公路工程系列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企业具有的本专业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4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5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公路路面工程结算收入8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相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并至少具有:

    (1)60吨/小时以上沥青砼拌和设备或4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砼拌和设备1台;

    (2)摊铺宽度4.5米以上的沥青砼摊铺设备1台;

    (3)120千瓦以上平地机1台;

    (4)100千瓦以上推土机1台;

    (5)各型压路机4台。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级公路的各类路面和钢桥面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一级标准及以下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二级标准及以下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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