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 建标[2015]38号
2015-03-23 10:14:35   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评论:0 阅读量:10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全监管局,直辖市建委、安全监管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天津、重庆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

四、切实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监管工作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玻璃幕墙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工作,严格事故责任追究,督促防范措施整改到位。

  (二)新建玻璃幕墙要严把质量关,加强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在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等环节,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对于使用中的既有玻璃幕墙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性普查,建立既有幕墙信息库,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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