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样式和专业培训考核大纲(试行)的通知 建办城函[2015]225号
2015-04-14 11:00:26   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评论:0 阅读量:10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天津市建委,上海市建设管理委,重庆市经信委、商委、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国城市燃气协会: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样式》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天津市建委,上海市建设管理委,重庆市经信委、商委、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国城市燃气协会: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样式》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大纲(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样式

     2.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大纲(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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