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级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 黑建村[2013]24号
2013-06-26 01:00:41   来源: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评论:0 阅读量:10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级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黑建村[2013]24号各市(地)、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文化局(文管会)、财政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建设局、文化局、财政局:  为评价我省传统村落的保护价值...


三、村落承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评价指标体系
类别 序号 指标 指标分解 分值标准及释义 满分 得分



1 稀缺度 非物质文化遗产级别 国家级15分;省级8分。(多项不累加) 15  
2 丰富度 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 省级,每项1分;国家级,每项2分。满分5分。 5  
3 连续性 至今连续传承时间 至今连续传承100年以上,15分;
连续传承50年以上,8分。
15  
4 规模 传承活动规模 全村参加5分;30人以上4分;
10-30人3分;10人以下2分。
5  
5 传承人 是否有明确
代表性传承人
有,且为省级以上,5分;
有,且为市级以上,3分;无,0分。
5  



6 活态性 传承情况 1、传承良好,具有传承活力,25分;
2、传承一般,无专门管理,18分;
3、传承濒危无活力,10分。
25  
7 依存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仪式、传承人、材料、工艺以及其他实践活动等与村落及其周边环境的依存程度 1、遗产相关生产材料、加工、活动及其空间、组织管理、工艺传承等内容与村落特定物质环境紧密相关,不可分离,26-30分;
2、遗产活动空间、工艺传承与村落空间具有一定依赖性,活动组织与村民联系密切,具有民间管理组织,16-25分;
3、遗产活动组织与工艺传承与村落较为密切,为本地域共有特色遗产,具有代表性,6-15分;
4、遗产可不依赖村落保持独立传承,0-5分。
30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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