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3-01-18 19:53:53   来源:中国装饰网   评论:0 阅读量:10

(002652)扬子新材: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新材"或"本公司")于2012年被认定为江苏省2012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232000543...
(002652)扬子新材: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新材"或"本公司")于2012年
被认定为江苏省2012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232000
543,有效期三年.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 《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规定, 2012年8月6日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管理工作网在其官 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公示江苏省2012年第二批复审通过高新
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苏高企协〔2012〕15号),  扬子新材顺利通过江苏省高新技
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公司将自2012年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
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
告》(2011年第4号),  2012年度本公司暂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2012年
公司全年的盈利水平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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