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3-06-19 22:03:00   来源: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评论:0 阅读量:10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2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2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13年5月16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
登于2013年5月1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16,019,3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
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非股
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9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
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
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6月26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6月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21                 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          00*****543                          叶远西
  3          08*****811            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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