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初评合格的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名单的公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建办受理函[2013]39号
2013-09-27 09:53:22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评论:0 阅读量:10

关于初评合格的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名单的公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建办受理函[2013]39号关于警惕非法骗售活动的声明  近期,不少物业服务企业反映,个别不法分子以申报一级资质及国家示范项目为幌子,冒充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
关于初评合格的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名单的公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建办受理函[2013]39号

 

关于警惕非法骗售活动的声明

  近期,不少物业服务企业反映,个别不法分子以申报一级资质及国家示范项目为幌子,冒充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以电话方式骗售邮册、书籍和礼品,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对此,我司郑重声明如下:
我司物业管理处及其工作人员从未向物业服务企业推销任何物品,请广大物业服务企业保持警惕,一旦发现有人冒充我司人员进行诈骗活动,请立即报警并与我们联系。

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2013年9月24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各申报企业:

  根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我部组织进行了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的初评工作。为保证评审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68家初评合格的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名单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9月24日至2013年10月11日,如对所公示的物业服务企业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受理办(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来信请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受理办

  联系电话: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010-58933170

       办公厅受理办    010-58933774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   编:100835

  附   件:

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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