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甲级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13]42号
2013-10-15 10:03:32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评论:0 阅读量:10

关于甲级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建办受理函[2013]42号 按照《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申请甲级规划编制资质单位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http: www mohurd gov 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从
关于甲级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13]42号


 按照《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申请甲级规划编制资质单位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http://www.mohurd.gov.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从2013年10月14日至2013年10月25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均可向我部城乡规划司或办公厅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在公示期内直接向我部城乡规划司电话咨询,如有书面申诉材料或补充材料请寄(送)到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城乡规划司      010-58933437;

       办公厅受理办    010-58933774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甲级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核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3年10月14日


 
甲级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核意见


序号 单位名称 审核
意见
理由
1 北京都市筑景国际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乙升甲复审) 通过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要求
2 上海联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乙升甲)
未通过 有些技术骨干需核实
3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乙升甲) 通过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要求
4 南京城理人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乙升甲) 未通过 有些技术骨干需核实
5 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乙升甲)
未通过 有些技术骨干需核实
6 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乙升甲重报) 未通过 有些技术骨干需核实
7 南京博来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乙升甲) 通过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要求
8 北京建工建筑设计研究院
(乙升甲)
未通过 有些技术骨干需核实

相关热词搜索:建办受理函[2013]42号

上一篇:关于广西第201307批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33号)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下一篇: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2013年第十五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