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罗金明)
2013-04-14 23:37:10   来源: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评论:0 阅读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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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罗金明)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任职期间, 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控制文
件的规定和要求,在2012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会议
    公司2012年度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和
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全部会议的投票表决;
    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2、股东大会
    公司2012年度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现场会议.
    本人认为,2012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
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
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
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2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聘任高管、关联交易、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等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
公司的良性发展都起到了积的作用。
    (一)在2012年1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本人就会议审议
的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收购德清县德艺门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在2012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本人就会议审议的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2012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本人就会议审议
的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对外担保情况及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3、关于控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1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四)在2012年7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就会议审
议的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店面经营性资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3、关于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店面经营性资产的关联交易事先认可意见。
    (五)在2012年8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就会议审
议的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在2012年9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就会议审议
的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转让洛舍镇工业园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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