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陈寿灿)
2013-04-14 23:38:42   来源: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评论:0 阅读量:10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陈寿灿)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2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勤勉地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研,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审慎发表意
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2、认真监督和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
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
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4、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五、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在2012年,主持和参与了各
专门委员会的会议:
    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要求,
对201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及薪酬作了评价与核定,并参与了公
司2012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的制订,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
议。
    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进行了研究,对进一步完善公司发展
战略发挥了积极作用。
    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严格审核董事及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确保公司管理层的稳定
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提高。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csc@zufe.edu.cn


    2013年,本人将更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凭借自身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
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增长,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寿灿
                                                      2013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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