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最新版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文本格式
2013-04-10 19:46:27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评论:0 阅读量:10

2013年最新版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完整版 文本格式


 
3  一般规定
3.1  计价方式
3.1.1  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3.1.2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3.1.3  招标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
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3.1.4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
为竞争性费用。
3.1.5  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2  计价风险
3.2.1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
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3.2.2  下列影响合同价款的因素出现,应由发包人承担
1.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
2.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
3.2.3  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并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发、
承包双方发生争议时,按下列规定实施。
1.材料、工程设备的涨幅超过招标时基准价格5%以上由发包人承担。
2.施工机械使用费涨幅超过招标时的基准价格10%以上由发包人承担。
3.2.4  由于承包人使用机械设备、施工技术以及组织管理水平等自身原因造成施工费用增加的,应由承包
人全部承担。
3.2.5  不可抗力发生时,影响合同价款的,按本规范第9.11条的规定执行。
 

 
4  招标工程量清单
4.1  一般规定
4.1.1  招标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或招
标代理人编制。
4.1.2  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4.1.3  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
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 
4.1.4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
目清单组成。
4.1.5  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
1 本规范和相关工程的国家计量规范;
2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
3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4 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 拟定的招标文件;
6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7 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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