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给会展业立法 展会将不能随便办 违规需处罚
2013-03-26 14:51:05   来源:   评论:0 阅读量:10

哈尔滨市给会展业立法 展会将不能随便办 为规范会展行业行为,促进会展经济健康发展,哈市拟制定《哈尔滨市会展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会展承办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举办展会前到工商、公安、城管等行...

哈尔滨市给会展业立法 展会将不能随便办

        为规范会展行业行为,促进会展经济健康发展,哈市拟制定《哈尔滨市会展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会展承办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举办展会前到工商、公安、城管等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审批手续,未登记擅自举办会展活动最高罚3万。

  会展活动主办单位或者承办单位在举办展会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到工商、公安、城管等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审批手续。境外企业、组织到本市举办会展活动以及涉台性质的会展活动,须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单位审查、批准。

  会展主办单位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开展30日前,持资质证明、会展实施方案、场馆租赁合同、登记审批手续等相关材料,到市会展办公室备案。

        会展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举办会展活动,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得盗用其他单位、组织或者个人的名义办展;不得骗取参展商参展费用;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会展活动登记手续;不得虚报冒领会展业专项资金;不得从事与会展名称、内容不符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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