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设计资格分级标准
2013-01-29 23:18:50   来源:   评论:0 阅读量:10

一、建筑装饰设计是建筑工程设计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建筑或室内设计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建筑物的功能及其环境的需要,为使建筑室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运用建筑工程学、人体工程学、环境美学,材料学...


三、承担任务范围:

  (一)取得甲级建筑装饰设计资格的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建筑装饰设计任务,其承担任务范围不受限制。

  (二)取得乙级建筑装饰设计资格的单位,可以承担乙级建筑设计单位任务范围内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装饰设计任务和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单项装饰工程(改扩建工程)的建筑装饰设计任务。取得乙级建筑装饰设计资格的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当本级别范围内的建筑装饰设计任务。

  (三)取得丙级建筑装饰设计资格的单位,可以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承担丙级建筑设计单位任务范围内的建筑装饰项目的建筑装饰设计任务和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的单项装饰工程(改、扩建工程)的建筑装饰设计任务。

  四、建筑装饰设计甲级资格由建设部审批,乙、丙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设计主管部门审批。

  五、持有综合建筑工程设计证书的单位即可承担相应等级任务范围的建筑装饰设计任务,不单独领取单项装饰设计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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