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013-04-22 21:30:0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评论:0 阅读量:10

三十七、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3项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5万吨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2)5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3)400...

三十七、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3项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5万吨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2)5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3)40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4)3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5)单项合同额沿海1亿元或内河5000万元以上的航道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2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5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以下施工机械与质量检测设备:

(1)2000立方米以上自航耙吸式挖泥船;

(2)1450立方米/小时以上绞吸式挖泥船;

(3)8立方米斗容的挖泥船;

    (4)水上定位仪(GPS)、测深仪(多波束或双频)。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2万吨或内河300吨级航道工程;

(2)2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3)15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4)1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5)单项合同额沿海4000万元或内河2000万元以上航道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8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4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以下施工机械与质量检测设备:

(1)500立方米以上自航耙吸式挖泥船或1000立方米/小时以上的吸盘船或吹泥船;

(2)400立方米/小时以上的绞吸式挖泥船;

(3)2立方米斗容的挖泥船;

    (4)水上定位仪(GPS)、测深仪(多波束或双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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