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建市[2015]44号
2015-04-15 13:31:57   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   评论:0 阅读量:10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规划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津市建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上海、重庆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有关中央企业:  为规范工程设计市场秩序,维护工程设计合同当事

相关热词搜索:建市[2015]44号

上一篇: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关于征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建标造函[2015]48号
下一篇: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 GF-2014-0171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