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资质等级与划分
2015-07-30 14:51:22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评论:0 阅读量:10

  1 企业申报工程设计资质,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企业申报工程设计资质,其申报材料依据申请类别的不同而不同,企业首次申请、升级申请、增项申请或延续申请的具体申报材料内容详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第十一条、第十

14.工程设计资质延续是否考核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和注册化工工程师?

  答:暂不考核。

  15.目前有些专业虽然已经开始了注册考试或已经取得了执业资格,但国家还没有启动注册,这些专业的技术人员应该如何考核?

  答: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取得了某个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但还没有启动该专业注册的人员和标准“专业设置”范围内还没有建立注册执业资格制度的专业技术人员,按非注册人员考核,不需要填写在《申请表》的注册人员一览表中。这类人员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10年以上设计经历、大专以上学历即可。作为主导专业的,还需提供个人业绩。

  16.资质申报中所有人员的年龄是否必须在60周岁及以下?

  答:除申请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允许有1名一级注册建筑师超过60周岁以外,申请其他工程设计资质所要求的人员年龄均须在60周岁及以下。

  17.已办理退休手续,但尚未到60周岁的人员是否可以作为资质标准要求的人员予以认定?

  答:可以。除按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提供有关身份、学历、职称、合同等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原聘用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复印件。

  18.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业绩可否是已完成设计工作,但尚未建成的项目?需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答:未建成的项目不能认定。企业业绩必须是竣工投产的或者是已经试运行的。其证明材料包括: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19.建筑行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要求的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必须是一级注册建筑师吗?

  答:是。

  20.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中要求的10名从事工程项目管理且具备建造师或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是否可以为二级注册建造师?

  答:不可以。符合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21.申请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企业“勘察设计营业收入”和“营业税金及附加”两项指标的前50名排序如何考核?

  答:由于国家已对部分地区勘察设计行业开展了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自2012年全国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工作开始,不再对“营业税金及附加”指标进行排序。今后申请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对于“营业税金及附加”指标排名,已取得2次“营业税金及附加”前50名排序的企业,在排名有效期内,执行资质标准规定,仍然有效;对“勘察设计营业收入”排名的考核要求,仍按标准规定执行,维持不变。

  22.申请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需具备那些条件?

  答:申请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需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具备所申请行业乙级行业资质;

    2、具备所申请行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所要求设计类型对应的专业甲级资质。

    3、具备所申请行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所要求设计类型中部分设计类型具有专业甲级资质,另外的部分设计类型具备专业乙级资质。

  23.设计资质标准中对于总图专业人员所学专业、职称专业如何要求?

  答:工艺、规划、建筑专业可以作为总图专业的相近专业认可。结构专业不作为总图专业的相近专业予以认可。
 

相关热词搜索:工程设计 资质 等级

上一篇:丽水市上半年施工图审查工作运行良好
下一篇:广西进一步规范城乡道路半导体照明标准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