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工作的通知 建精办[2016]3号
2016-09-27 15:09:18   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   评论:0 阅读量:10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文明办,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和国土管理委、城管委、水务局、园林绿化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园管理中心文明办,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市容园林委、国土资源房管局、水务局、规划局文明办,上海市建设交通党委、规划国土资源管理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文明办,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和国土管理委、城管委、水务局、园林绿化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园管理中心文明办,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市容园林委、国土资源房管局、水务局、规划局文明办,上海市建设交通党委、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文明办,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市政委、规划局、国土资源房管局、园林局文明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文明办,中建总公司政工部:

  近日,团中央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等22家单位联合发文部署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现就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及原则
  1. 申报集体须符合《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已成功完成2015-2016年度前期创建网络报备工作。

  2. 申报集体须在行业内、本地区同类集体中有较强的示范性、代表性、影响力。工作深入扎实,务求实效,载体有形,氛围浓厚,青年参与广泛,具有社会影响,在服务本职工作、促进青年发展方面取得成效。

  3. 申报集体组织健全,团干部团员能够发挥带头作用,团的工作活跃,积极参与本行业、本地区团的重点工作和建设,自觉践行职业道德,掌握过硬本领,具有创新活力,为促进本单位工作发挥重要作用,自觉服务行业改革发展、积极参与社会建设,行业评价和社会评价好。

  4. 申报集体在2015-2016年期间,曾发生社会恶性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集体成员有违法违纪的不得推报。

  5. 本次推荐分配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共108个名额。根据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完成网络报备数量,分配的推荐名额(附件1),不在网络报备名单中的集体,不能参加评选推荐。

  二、评选方式及步骤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评选标准及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考核方式推荐。直辖市的推荐工作分别由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上海市建设交通党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牵头组织。

  申报集体按通知要求向活动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团委对申报集体严格审核、认真遴选,通过查阅台帐、实地考察、征询意见等途径,全面了解集体工作业绩、日常创建、社会评价、团建工作的情况。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团省(区、市)委确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推荐名单。住房城乡建设部文明办在各地区推荐的基础上初审,并在部内征求意见,组织评审,提出候选名单,经部领导审定后报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1. 请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按推荐程序和分配名额组织申报工作。推报集体中往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应占分配名额的40%。

  2. 申报集体须填报《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申报表》(附件2),并从申报之日起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提交纸质材料时,须同步录入“青年文明号网络办公协同系统”的“申评材料”。

  3. 请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务必于2016年10月20日前将推荐报告(含推荐汇总表,附件3)、申报表(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及创建材料(文字材料2000字以上,反映创建工作的图片2-3张)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一并报送至部文明办。超期未按要求完成推报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电    话:010-58934303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建部文明办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1、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名额分配表

     2、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3、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汇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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