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质综函[2016]4号
2016-03-23 10:43:41   来源:   评论:0 阅读量:10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1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安排好今年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


    四、加强风险防控,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一是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开展BIM技术在设计、施工阶段应用试点研究。规范设计后续服务模式,加强设计巡查、服务工作。推进施工方式创新,不断提高施工机械化水平。引导主管部门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二是推进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应用实践研究,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落实企业管理主体责任。三是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完善责任体系,加大质量安全整治力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抗震防灾体系建设,提升抗震防灾水平。一是夯实抗震防灾基础工作。落实城乡建设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要求,完善抗震防灾技术标准体系。二是强化抗震设防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组织开展部分地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减隔震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减隔震技术培训,推动减隔震技术应用。三是提升地震应急处置能力。制定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技术和管理办法,强化专家队伍建设,完善地震应急处置体系。 
    六、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提升法治化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推进法规制度建设。继续推进《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研究修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二是完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事故灾难应对机制。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应急办和国家反恐办工作部署,协调部内工作机构落实相关职责,指导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反恐怖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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