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陈设艺术设计师资格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3-01-30 02:26:14   来源:   评论:0 阅读量:10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室内设计、室内装饰专业深化和细分的需要,加强陈设艺术设计队伍建设,提高陈设艺术设计人员的素质和地位,促进陈设艺术设计专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陈...

关于《全国陈设艺术设计师资格评定暂行办法》的说明
一、关于职业背景
陈设艺术设计师是一个适应时代要求、正在兴起的新的职业群体。随着日新月异的科技进步和突飞猛进的社会发展,新技术、新产品的不断推出,新的社会生活方式与消费形态不断涌现,促使社会分工的变化,原有职业向两头延伸,宏观的更宏观,微观的更微观,专业化职业分工与协作成为工业化以来现代社会的一种趋势。室内装饰业经历我国改革开放后二十多年的大发展,因消费需求和职业分工的变化,已逐渐呈现新的格局。其中一些重要特征是:
1、对室内环境的艺术境界和文化品味的追求日益上升,“重装饰、轻装修”的趋势日益明显,那种由装修设计来决定室内环境的格局发生了转变,陈设艺术在环境质量中的作用日渐重要,在某些类型如居住类的室内环境中甚至成为主要决定的因素。
2、设计在全行业的地位日益突出,行业内部的分工日益细化。而设计本身也在向分别精于某个领域的专业化方向发展。独立的以陈设艺术为中心的设计活动已渐成形。
3、由于社会消费需求的推动、专业分工的转变以及相对应的陈设艺术品制造行业的快速发展,陈设艺术正在形成相对独立的产业与市场。
陈设艺术古已有之,我国自古以来就很重视室内陈设艺术,明清时代曾达到高峰,但陈设艺术作为独立的服务于大众的社会性产业则是产生于现代,是生产力发展和生活质量提高到一定水平,人们的精神需求和文化消费提高的产物。发达国家早在上个世纪就已产生了陈设艺术的相关产业。我国的发展相对滞后,但随着近年来国家经济的起飞,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陈设艺术的消费需求增长强劲。这就是陈设艺术设计师这一新兴职业应运而生的历史与社会背景。
二、关于职业分工
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也使行业之间、职业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伴随着发展,是一种难以避免的自然现象。给新职业以确切的定义和分界比较困难。在生产力不发达、产品不丰富、消费需求不旺盛的条件下,一个建筑师可以包揽从内到外的建筑设计、室内设计、产品设计,现在虽然确有这样万能的“大师”存在,但就总体而论,更加细化的专业分工已使这种状况不适应时代的要求。
仅从中国的实际情况看,同室内装饰相关的设计专业,就有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室内装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商业美术设计、工业(产品)设计等等。陈设艺术设计师不过是这个设计大家庭中的一个新成员。
这个新成员的出现,是室内设计、室内装饰进一步深化与细分的结果,它同室内设计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在“艺术设计”这个领域有与其他专业相通之处,但它本身也具有相对独立的专业特点。研究与把握它的专业特点,是这一新兴职业提高职业水平、规范职业市场的一个重要课题。
三、关于职业特点
陈设艺术设计有两大鲜明特点:
一是同陈设品关系密切,不可分割。“陈设”二字有两层意思,既指“陈列、摆设”,又指“陈列、摆设的东西”。可见,没有陈设品就没有陈设艺术设计。“陈设品”的涵盖面很宽,主要包括家私(家具、灯具、家用纺织品等)、陈设艺术品(艺术品、工艺品、纪念品、收藏品等)、日用品(室内具有功能性的器物如各类器皿、家用电器等)、观赏性园艺(植物、小型水景)、仪式与展示用品及设施等。可以说,在陈设艺术设计师的眼里,所有室内用品都可视为“陈设品”,应用于陈设艺术设计。而陈设艺术设计师的职业需求与职业地位,也将随着“陈设品”的发展而不断提高。
二是更加注重艺术性、个性化与人性化。在空间环境的物质建设与精神建设两方面,陈设艺术设计更突出精神建设,更强调文化品味,更要满足不同环境、不同功能、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不同兴趣爱好的个性化精神需求。在室内空间,占主体地位的是陈设品,同人的关系最亲近的部分也是陈设品。因此,按照室内环境总体要求和人的需要,以艺术的视角科学合理地选配、布置陈设品,为人们营造一个文化品位与艺术境界高的安全、健康、自然、和谐的室内环境,是陈设艺术设计师的重要职责。
从这些特点看,陈设艺术设计同室内设计和“陈设品”的设计关系密切。室内设计的艺术性和文化性,在很大程度上将由陈设艺术设计最终完成与体现。产品设计的流行趋势,也将会受到陈设艺术设计的重大影响。因此可以说,陈设艺术设计的发展及与室内设计、产品设计的合作,对于整个室内装饰行业产业链的完善及由“量”到“质”、由“大”到“强”的历史性转变,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关于职业对象
什么人可以成为陈设艺术设计师?目前市场上已经有了这一职业需求,大专院校有的已开了“陈设艺术”课程,但还没有这一专业设置,现阶段这一职业队伍只能来自相近专业,主要是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室内装饰设计)、建筑设计、家具设计、展示设计、舞台美术设计、工业设计、工艺美术及其他的造型艺术专业毕业或从事实际工作的设计人员。在学历、工作年限及工作业绩方面的要求,基本上可参照对室内设计师的要求,这样究竟是偏高还是偏低,还可以研究。由于这些人员中的多数没有系统的“陈设艺术”专门知识,要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还需要进行较系统的专业培训。
哪些方面需要陈设艺术设计师?目前这一职业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各种公共与个人的建筑室内外环境、飞机、车、船等内部空间环境。由于目前相关的设计队伍尚处于发展初期,专业化分工尚未成熟,现阶段陈设艺术设计的涵盖面比较宽,陈设艺术设计师的主要业务领域大体上有以下几方面:
1、可以与建筑公司、装饰公司合作,进行室内装饰工程整体陈设艺术配套设计服务。
2、可以与室内陈设用品生产经营企业合作,进行陈设艺术配套产品开发设计服务。
3、直接接受室内环境的使用方聘请(包括机构和个人),进行陈设艺术设计咨询服务。
4、与陈设艺术产品营销企业合作,作营销服务。
5、临时性的仪式、会展等场所进行专项的艺术设计服务。
总之,这一新兴职业的服务面很广,活动空间很大。人们的生活质量越提高,文化消费、休闲消费越旺盛,对陈设艺术设计的市场需求越大。
陈设艺术设计师能否胜任自己的职业岗位?主要靠提高自己的职业素质,适应市场的需要。我们制定《全国陈设艺术设计师资格评定暂行办法》,并按规定颁发《陈设艺术设计师资格证书》,主要是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室内装饰市场变化的需要,目的在于提高陈设艺术设计师的素质和地位,促使陈设艺术设计专业的健康发展。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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