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拟规定新区住宅绿化率不小于30%
2013-10-09 20:58:50   来源:《信息日报》   评论:0 阅读量:10

江西拟规定新区住宅绿化率不小于30%  日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该《意见稿》中规定,居住用地的绿地率,新区建设不应小于30%,旧区改造不宜小于25%。新建医院(含各类专科
江西拟规定新区住宅绿化率不小于30%
 

  日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该《意见稿》中规定,居住用地的绿地率,新区建设不应小于30%,旧区改造不宜小于25%。新建医院(含各类专科医院)及教育科研、体育、文化类建设项目用地的绿地率不应小于30%;休(疗)养院、老年人居住建筑等建设用地的绿地率不应小于35%。《意见稿》还规定,公共广场用地内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并应设计成开放式绿地。

摘自 《信息日报》 记者 刘定乐

相关热词搜索:江西拟规定新区住宅绿化率不小于30%

上一篇:关于2013年度第十三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示
下一篇:《淮南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即将实施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