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西第201304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的公示(19号)
2013-06-16 15:23:4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评论:0 阅读量:10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西第201304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的公示(19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施工企业、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等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广西第201304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的公示(19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施工企业、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等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http://www.gxcic.net)予以公示。
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相关企业查阅。本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内容包括:企业申报材料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分为同意和不同意两种。公示时间为:2013年6月14日至2013年6月21日。如企业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报送我厅政务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陈述材料统一由我厅政务服务窗口受理,如所附证件、材料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验,由窗口工作人员加盖核验章。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政务中心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厅政务中心咨询。

咨询电话: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0771—5595535
施工、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监理、检测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0771—2366127
勘察设计、规划园林资质:0771—2366128;2260061
房地产资质:0771—2366126
网上报送信息咨询:0771-2260222
通讯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
附件: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汇总表
       2. 招标代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汇总表
       3. 造价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汇总表
       4. 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公示汇总表
       5. 监理企业审查意见公示汇总表
        6. 检测企业审查意见公示汇总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政务服务中心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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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厅政务中心声明
  近期,有人假冒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的名义,在企业资质审查公示期间电话通知企业直接将陈述材料报给他们,要求企业交费,或称只要交纳费用便可保证审查通过。我中心郑重声明,我们在企业资质申报、受理、审查、公示、补充材料、公告、打印证书等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借资质审查名义开展有关活动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所有申报材料和对公示意见的陈述材料,一律报我厅政务服务窗口。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可向我厅进行举报,或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201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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