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审查意见的公示 鄂建审示[2013]040号
2013-06-18 23:16:42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评论:0 阅读量:10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审查意见的公示 鄂建审示[2013]04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厅组织对申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设计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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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审查意见的公示 鄂建审示[2013]04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厅组织对申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所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13年6月17日至2013年6月26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按原申报渠道提出书面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大厅,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大厅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2号省住建厅办公楼一楼,邮编:430071,电话:027-68873071,027-68873073。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2号省住建厅办公楼二十楼,邮编:430071,电话:027-68873170。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审查意见;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审查意见;
      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审查意见;
          4、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审查意见;
          5、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的审查意见。
         
         
 
 
                              2013年6月17日

附件1:
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审查意见
 
序号 企业名称 申报资质 公示意见
武汉市
1 武汉人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延续 同意乙级延续。
2 武汉亿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暂定期)转乙级 不同意乙级(暂定期)转乙级。
原因:人员问题:未提供近三个月内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证明;未提供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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