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延续评审结果的通知 建房开函[2013]55号
2013-11-05 10:47:38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评论:0 阅读量:10

关于公布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延续评审结果的通知建房开函[2013]55号有关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直辖市房地局(住房城乡建设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
关于公布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延续评审结果的通知
建房开函[2013]55号

有关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直辖市房地局(住房城乡建设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审核,现将截止2013年10月18日上报我部受理的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延续企业的评审结果予以公布。评审结果为待定的企业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2013年11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初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送我部办公厅受理办,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延续评审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2013年11月4日



  郑 重 声 明

  近期,有地方主管部门、企业向我部反映,部分媒体单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其对初评合格的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集中进行公告展示等活动,强令企业交费,称不交费就无法取证。我司郑重声明,我司在企业资质申请、受理、评审、公示、补充材料、打印证书各环节均不收取企业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借资质审查名义开展有关活动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可向我司进行举报,或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我办郑重声明,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以我办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办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办举报,联系电话:010-58934587。

 

                        办公厅受理办
                        2013年7月16日


专家评审合格的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1、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北京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万事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天津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宏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6、葫芦岛市三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7、大连圣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万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苏州永新置地有限公司
10、江苏美好置地有限公司
11、盐城市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苏州圆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3、金桥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4、浙江华联置业有限公司
15、宁波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6、时代金科置业有限公司
17、潍坊新大置业有限公司
18、山东金象泰置业有限公司
19、山东金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广东番禹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1、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鄂尔多斯市新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3、云南红塔房地产开发公司
24、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
25、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6、石家庄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7、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8、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9、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0、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宜宾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2、苏州中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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