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13]50号
2013-12-26 10:22:25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评论:0 阅读量:10

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公示建办受理函[2013]50号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我部组织了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为保证审核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审核合格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企业

"附件2:
                           整改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
"    
整改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 存在的主要问题 整改截止日期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甲110115000023 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少于10人;专职专业人员刘双俊年龄超过60岁。 2014年3月31日
2 广州市新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000744001243 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少于10人。 2014年3月31日
3 陕西鸿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甲100761001275 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少于10人,且上报的造价师中田文达年龄超过60岁。 2014年3月31日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甲110163000144 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少于10人,且上报的造价师中单金堂、袁成融2人年龄超过60岁。 2014年3月31日
 

相关热词搜索: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13]50号

上一篇:关于批准2013年第十二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的通知 建市资函[2013]113号
下一篇: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13]52号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