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验收标准
2013-01-30 20:20:35   来源:   评论:0 阅读量:10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2.1.1条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工程的建筑装饰施工及验收。  第2.1.2条抹灰工程采用的砂浆品种,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如设计无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外墙门窗洞口的外侧壁...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2.1.1条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工程的建筑装饰施工及验收。
  第2.1.2条抹灰工程采用的砂浆品种,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如设计无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外墙门窗洞口的外侧壁、屋檐、勒脚、压檐墙等的抹灰一一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
  二、湿度较大的房间和车间的抹灰一一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
  三、混凝土板和墙的底层抹灰一一水泥混合砂浆、水泥砂浆或聚合物水泥砂浆;
  四、硅酸盐砌块、加气混凝土块和板的底层抹灰一一水泥混合砂浆或聚合物水泥砂浆;
  五、板条、金属网顶棚和墙的底层和中层抹灰一一麻刀石灰砂浆或纸筋石灰砂浆。
  第2.1.3条抹灰砂浆的配合比和稠度等应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水泥砂浆及掺有水泥或石膏拌制的砂浆,应控制在初凝前用完。
  第2.1.4条砂浆中掺用外加剂时,其掺入量应由试验确定。
  第2.1.5条木结构与砖石结构、混凝土结构等相接处基体表面的抹灰,应先铺钉金属网,并绷紧牢固。金属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第2.1.6条抹灰前,砖石、混凝土等基体表面的灰尘、污垢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洒水润湿。
  第2.1.7条平整光滑的混凝土表面,如设计无要求时,可不抹灰,用刮腻子处理。
  第2.1.8条抹灰前,应先检查基体表面的平整度,并用与抹灰层相同砂浆设置标志或标筋。
  第2.1.9条抹灰前,应检查钢、木门窗框位置是否正确,与墙连接是否牢固。连接处的缝隙应用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加少量麻刀)分层嵌塞密实。
  第2.1.10条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宜用122水泥砂浆做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第2.1.11条室内抹灰工程,应待上下水、煤气等管道安装后进行。抹灰前必须将管道穿越的墙洞和楼板洞填嵌密实。散热器和密集管道等背后的墙面抹灰,宜在散热器和管道安装进行,抹灰面接楼应顺平。
  第2.1.12条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安装好钢木门窗框、阳台栏杆和预埋铁件等,并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
  第2.1.13条外墙窗台、窗桶、雨篷、阳台、压顶和突出腰线等,上面应做流水坡度,下面应做滴水线或滴水槽,滴水槽的深度和宽度均不应小于l0mm,并整齐一致。
  第2.1.14条各种砂浆的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和振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站污和损坏。
  第2.1.15条水泥砂浆的抹灰层,应在湿润的条件下养护。
  第2.1.16条冬期施工,抹灰砂浆应采取保温措施。涂抹时,砂浆的温度不宜低于5℃。
  第2.1.17条砂浆抹灰层硬化初期不得受冻。气温低于5℃时,室外抹灰所用的砂浆可掺入混凝土防冻剂,其掺量应由试验确定。做涂料墙面的抹灰砂浆中,不得掺入含氯盐的防冻剂。
第2.1.18条冬期施工,抹灰层可采取加温措施加速干燥。如采用热空气时,应设通风设备排除湿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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