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013-04-22 21:33:10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评论:0 阅读量:10

三十八、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3项中的2项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1)1000吨级以上船闸;(2)300吨级以上升船机; (3)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2项中的1项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100吨级以上船闸;
    (2)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通航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7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船闸、升航机等通航建筑工程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工程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1000吨级及以下船闸或300吨级及以下升船机等通航建筑工程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工程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300吨级及以下船闸或50吨级及以下升船机等通航建筑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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