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沪建市管[2016]42号
2016-05-04 09:50:06   来源:   评论:0 阅读量:10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本市建筑业营改增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及市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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