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制建材家居市场建设及管理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
2013-03-06 21:39:21   来源:中国装饰网   评论:0 阅读量:10

招商制建材家居市场建设及管理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招商制建材家居市场建设与管理使用的术语、开业条件、消防安全、招商管理、商品质量管理、价格管理、经营秩序和服务管理等技术要求。本标准...
招商制建材家居市场建设及管理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招商制建材家居市场建设与管理使用的术语、开业条件、消防安全、招商管理、商品质量管理、价格管理、经营秩序和服务管理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招商制建材家居市场建设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GJ 48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GBJ 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 10001.1  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第一部分:通用符号
GB/T 17217  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招商制  Merchant System
由市场主办者以摊位租赁(包括融资)形式招进经销商,市场主办者负责市场管理,经销商从事商品经营活动,自负盈亏。
3.2
摊位  Booth/Stall
市场经营场地划分若干个经营区间,经销商独立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
3.3
建材家居市场  Hardware & Home-furnishing Market
经营建筑工程结构、基础材料,装修、装饰材料和家居用品饰品的专业市场。
 
4  开业技术要求
 
4.1  市场环境要求
4.1.1  选址要求
4.1.1.1  场址选择应符合本地区的城市建设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要求。
4.1.1.2  应交通方便,易达性好,辐射范围广。
4.2.1.3  在市场主体建筑安全距离符合防火规范规定的范围内不应有生产或存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1.2  场内环境
4.1.2.1  场内布局应规划合理,设有车辆和人员专用出入口。
4.1.2.2  场内应按当地绿化主管部门规定要求进行绿化,环境美观。
4.1.2.3  场内各种标识应齐全、明确,符合GB 10001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的规定。
4.1.2.4  应设有专用机动车停车场,停车场面积应满足市场经营需要。停车场主要通道应宽敞,地面应承重、平整、耐磨、防滑。
4.1.2.5  场内应清洁卫生,不应有影响环境卫生的污染源。
4.1.3  卖场环境
4.1.3.1  建材家居市场的主体建筑应为正式建筑,并符合JGJ 48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
4.1.3.2   卖场地面应坚固、平整、清洁、防滑。
4.1.3.3  卖场应设有通道,保证通行顺畅和疏散迅速,通道最小净宽度应符合JGJ 48-88中3.2.8的规定,并不得堆放任何物品。
4.1.3.4  卖场空间应宽敞明亮、通风、空气清新、无异味。
4.2  设备设施要求
4.2.1  应有良好的采光、照明、通风、排水、防尘、广播通讯、公告等设施。
4.2.2  多层卖场应设有人行自动扶梯、垂直升降电梯、货用电梯。
4.2.3  卖场应设有中央空调或其它空调设施。
4.2.4  应设有卫生间,卫生间的数量、面积、条件应与卖场面积、条件相匹配。卫生间应有无障碍设施。卫生间卫生应符合GB/T 17217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的要求。
4.2.5  应有垃圾收集和分类处理设施,垃圾应及时清理。
4.2.6  市场应设置仓储设施。
4.2.7  应按商品大类设置经营区域,配置适宜的布货设施。
4.2.8  消防设施应符合本标准5.3 的规定。
4.2.9  卖场应配置无障碍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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