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湖北省建筑节能产品、技术和墙体材料限制、禁止使用目录》(第三批)的公告
2013-07-10 11:22:38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评论:0 阅读量:10

关于发布《湖北省建筑节能产品、技术和墙体材料限制、禁止使用目录》(第三批)的公告 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关于加强建筑节能产品、技术和墙体材料管理的通知》(鄂建[2009]113号)的规定,经有关单位建议,我厅组织专家论证,...

湖北省建筑节能产品、技术和墙体材料限制、禁止使用目录(禁止使用部分)
序号 产品与技术类别 产品与技术名称 禁止原因 备注
1 建筑保温系统及配套材料 燃烧性能低于B2级(不含B2级)的保温材料 易燃类保温材料可引发火灾事故。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
公安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09]46号)
2 以膨胀珍珠岩为保温材料复合的外墙保温浆料 产品吸水量大、热工性能差、表面易龟裂;手工湿作业,不易控制质量。  
3 非耐碱型玻璃纤维网布 耐碱性差,不能保证砂浆层抗裂性能要求。  
4 建筑门窗及配套材料 手工机具制作的塑料门窗 采用手动切割锯、手动焊机不能保证下料精度和焊接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59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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