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970)中材国际: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2013-03-18 02:18:54   来源: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评论:0 阅读量:10

(600970)中材国际: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2013年1月23日,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13-007),披露了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中...
(600970)中材国际: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2013年1月23日,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关于
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13-007),披露了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
中材东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贸易",  "原告")与宝投实业集团有限公
司及其五家关联公司(以下合称"被告")合同纠纷事项. 2013年3月13日, 公司接到东
方贸易报告,  考虑诉讼和执行等需要较长时间,判决结果不可预知,且可能出现其他
债权人对被告主张权利, 导致东方贸易债权的实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东方贸易和被
告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现将调解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调解协议的主要内容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 民法院下达( 2013)一中民初字第918号和(2013)一中民初字
第921号民事调解书.

    (一)(2013)一中民初字第918号民事调解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原告与被告均确认,被告应向原告支付货款221,100,204元,并应承担违约金2
2,110,000元,债权追偿费用6,633,006. 12元.被告已向原告支付合同保证金43,542,
600元;

    2, 被告之一同意,以自己所有的位于郫县犀浦镇怡景城市花苑355套24,024. 63
平米房屋抵偿原告债权184, 687,263元,原告同意接收上述房产以抵偿被告相应债务
;

    3, 原告同意,在被告按期协助原告办理上述房产备案和房屋产权登记后,原告不
再就本案向被告主张违约金, 债权追偿费,其余债权等其他权利; 被告保证依约足额
向原告履行上述义务. 否则,被告仍应按起诉书中诉讼标的总金额249,843,210.12元
向原告偿还全部未清偿之债务;

    4, 本案房屋备案及过户税费由被告负担; 被告负担本案诉讼费用645,508元,财
产保全费5,000元,三个月内付清.

    (二)(2013)一中民初字第921号民事调解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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