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技术细则》的通知
2015-03-02 10:57:16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评论:0 阅读量:10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推动绿色工业建筑发展,明确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技术原则和评判依据,规范绿色工业建筑的评价工作,根据《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 T50878-2013),我部组织编写了《

【证明材料】
规划设计阶段:
 

  1. 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立项批复
  2.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3. 总平面施工图
  4. 更新或改造的既有建筑项目原总平面施工图

全面评价阶段:
 

  1. 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立项批复
  2.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3. 总平面竣工图
  4. 更新或改造的既有建筑项目原总平面竣工图及实景影像资料

【评分要点】


  评价要点 分值
规划设计阶段 1 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结合,并根据实际变化定期或适时调整。  0.7
2 在既有建筑更新改造的同时,对总体规划进行局部或全面调整。 0.5
全面评价阶段 同规划设计阶段。并现场核查,项目建设过程中若有改动应提供最终版批复,竣工图应与最终批复一致。 同规划设计阶段。

4.2  节地

4.2.1 申请评价的项目建设用地符合国家现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要求。
【条文释义】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包括投资强度、容积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建筑系数、绿地率五项。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 适用于新建工业项目。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可参照执行。
荒地劣地等再生地的天然资源少、生态环境差,即再生地的环境承载力小,对同样的建设规模,再生地的用地指标与一般的建设用地指标不同,具体数值需由当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我国部分行业已制定了本行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如钢铁、机械、电力、煤炭、建材、有色金属行业等,申请评价的项目建设用地应符合所属行业控制指标要求。
项目建设所在地有地方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时,项目除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外还应符合地方要求,如《江苏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浙江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
【适用范围】
所有参评工业建筑。
【参评阶段】
    规划设计阶段和全面评价阶段。
【证明材料】
规划设计阶段:
 

  1. 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2. 总平面施工图
  3. 项目用地指标计算书
  4. 地方或行业用地控制指标要求相关文件

全面评价阶段:
 

  1. 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2. 总平面竣工图
  3. 项目用地指标计算书
  4. 地方或行业用地控制指标要求相关文件

【评分要点】


  评价要点 分值
规划设计阶段 项目建设用地符合国家及地方《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 0.7
全面评价阶段 同规划规划设计阶段。核查项目总图竣工图应与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图一致。 0.7
4.2.2 合理提高建设场地利用系数,容积率与建筑密度均不低于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且符合下列要求:
1  公用设施统一规划、合理共享;
2  在满足生产工艺前提下,采用联合厂房、多层建筑、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或利用地形高差的阶梯式建筑;
3  合理规划建设场地,整合零散空间;
4  具有与1~3款项相同效果的其他方式。
【条文释义】
项目建设所在地区有地方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时,项目容积率与建筑密度应符合地方要求,同时项目应满足行业标准中有关规定。当地没有标准时,项目容积率应符合国家《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定。
公用设施包括场地内的动力公用设施(如变配电所、水泵房、锅炉房、污水和中水处理设施,地上、地下共用管廊和管沟槽等)、为员工服务配套的公用设施(如员工餐厨、公共活动用房、室外活动休闲广场等)和为生产服务的配套公用设施(如共用仓库、车库、办公用房、室外地停车场、堆场等)。公用设施设计应满足生产生活需求,统一规划避免重复建设。
厂房建设应首先满足工艺要求,在此基础上采用多种建筑形式,充分利用地上空间和地下空间。高层建筑为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建筑。多层建筑为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非单层建筑。
合理规划建设场地,集中或成组布置各建(构)筑物、室外堆场,采用合理的建筑间距,整合零散空间,缩小先期开发用地范围,适度预留发展用地,均可有效提高建设场地的利用效率。
【适用范围】
所有参评工业建筑。
【参评阶段】
    规划设计阶段和全面评价阶段。
【证明材料】
规划设计阶段:
  1. 总图、建筑、工艺专业施工图及设计说明
  2. 工业企业厂区现状平面图
  3. 建设场地原始地形图
  4. 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全面评价阶段:
 

  1. 总图、建筑、工艺专业竣工图及设计说明
  2. 工业企业厂区现状平面图
  3. 建设场地原始地形图
  4. 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评分要点】


  评价要点 分值
规划设计阶段 1 建设场地容积率与建筑密度均不低于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基本要求
2 公用设施统一规划、合理共享。
3 在满足生产工艺前提下,采用联合厂房、多层建筑、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或利用地形高差的阶梯式建筑。 0.5
4 合理规划建设场地,整合零散空间。 0.2
5 具有与1~3款项相同效果的其他方式。 0.1
全面评价阶段 同规划设计阶段。现场核查。建成项目、竣工图及规划部门批复的总图应相符。 同规划设计阶段。
注:此条分值范围为0.5~0.7,根据评分要点累计得分,其中1、2为基本要求,必须满足。若总分不满0.5记为0分,若总分多于0.7记为0.7分;若项目不满足基本要求得0分。
4.2.3 合理开发可再生地,并符合下列要求:
1  利用农林业生产难以利用的土地或城市废弃地建设;
2  利用废弃的工业厂房、仓库、闲置土地进行建设,受污染土地的治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环保要求;
3  利用沟谷、荒地、劣地建设废料场、堆场。
【条文释义】
可再生地包括可以改造利用的城市废弃地(如裸岩、塌陷地、废弃坑等)、农林业生产难以使用地(如荒山、沙荒地、劣地、石砾地、盐碱地等)、工业废弃地(废弃厂房、仓库、堆场等)。
开发荒山、沙荒地等生态资源较差的可再生地时,应同时对场地的生态环境进行改造或改良。
项目利用废弃的工业厂房建设,应提供场地有关污染物的检测报告,并对污染的土地作必要的处理,使之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现行环保标准要求。
废料场应有分类、回收、再利用设施,对有污染的废料应进行防污染处理(如有毒害物质废料场采取防扬散、防流失等措施;场地做防渗处理确保地下水不被污染),使建设场地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现行环保有关标准要求,不造成环境质量的下降。
【适用范围】
所有参评工业建筑。
【参评阶段】
    规划设计阶段和全面评价阶段。
【证明材料】
规划设计阶段:
  1. 规划用地的原始地形图
  2. 总平面施工图(应标明废料场、堆场位置)
  3. 项目区位图
  4.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批复
  5. 建设项目土壤检测报告

全面评价阶段:
 

  1. 规划用地的原始地形图
  2. 总平面竣工图(应标明废料场、堆场位置)
  3. 项目区位图
  4.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批复
  5. 建设项目土壤检测报告

【评分要点】


  评价要点 分值
规划设计阶段 1  利用农林业生产难以利用的土地或城市废弃地建设。 0.7
2  利用废弃的工业厂房、仓库、闲置土地进行建设,受污染土地的治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环保要求。 0.5
3  利用沟谷、荒地、劣地建设废料场、堆场。 0.7
全面评价阶段 同规划设计阶段。竣工图与规划部门批复的总图应一致。 同设计规划阶段。
注:此条分值范围为0.5~0.7,根据评分要点累计得分,若总分多于0.7记为0.7分。

4.3  物流与交通运输

4.3.1 物流运输优先考虑共享社会资源,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建设场地邻近公路、铁路、码头或空港;
2  生产原料、废料与产品仓储物流采用社会综合运输体系;
3  公用动力站房的位置合理,靠近市政基础设施或厂区负荷中心。
【条文释义】
 对工业企业运输所需要的车辆、船只、辅助设备和维修设施的配置首先应尽量考虑社会化,充分利用附近专业运输部门的设施;对易燃、剧毒、腐蚀、有压、保温等物品的专用车、船或附近水、陆交通部门不能提供的运输工具,应由企业自备,但经货运双方协商,使选型合理、数量适当;自备车、船的维护修理应最大限度的外协,以缩小工业企业自置的修理范围。
建设场地选择时应靠近公路、铁路、水运码头或航空港,可将企业的外部运输纳入社会综合运输体系。
公用动力站房包括为全厂提供水、电、气等生产动力的公用变配电所、集中供热锅炉房、水泵房等;公用动力站房输送的是特定的物流。公用动力站房应满足相应现行设计规范(如《氧气站设计规范》、《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等),合理靠近主要用户负荷中心或市政基础设施,能便捷地接收或提供市政供水、电、气、热资源,减少损耗。
【适用范围】
所有参评工业建筑。
【参评阶段】
    规划设计阶段和全面评价阶段。
【证明材料】
规划设计阶段:
 

  1. 项目区位图(应标明项目距离铁路、高速公路、机场、港口的距离)
  2. 企业内部原材料、在制品及产成品的运输方案或设计资料
  3. 企业内部铁路线路的铺设委托合同
  4. 总平面施工图

全面评价阶段:
 

  1. 项目区位图(应标明项目距离铁路、高速公路、机场、港口的距离)
  2. 企业内部原材料、在制品及产成品的运输方案或设计资料
  3. 企业内部铁路线路的铺设委托合同
  4. 企业内部铁路线路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文件
  5. 总平面竣工图
  6. 企业实际与外部运输关联的组织记录

【评分要点】


  评价要点 分值
规划设计阶段 1  建设场地邻近公路、铁路、码头或空港;
2  生产原料、废料与产品仓储物流采用社会综合运输体系;
3  公用动力站房的位置合理,靠近市政基础设施或厂区负荷中心。
0.6
全面评价阶段 同规划设计阶段。核查企业与外部运输记录,总图竣工图等应与规划部门批复一致。 0.6
4.3.2 物流运输与交通组织合理,满足生产要求;物流运行顺畅、线路短捷,减少污染。
【条文释义】
场地内物流运输组织包括物流流线组织和运输路网组织。
平面布置应合理组织物流人流,如(1)各工业厂房、仓库、室外堆场、停车场的相互位置满足生产要求,有利于物流运输流线顺畅、安全、高效,使厂区内、外部运输、装卸、储存形成完整、连续的运输系统;(2)合理地利用地形(如利用重力运输),减少污染、减少二氧化碳和其他污染物的排放量;(3)应使人货分流,运输繁忙的线路应避免平面交叉;(4)运输线路布置方便经营管理及维修。
场地内道路和停车场的位置、宽度、走向、坡度与物流运输规模相匹配,可减少路网建设对土地的占用及环境质量的影响。
【适用范围】
所有参评工业建筑。
【参评阶段】
    规划设计阶段和全面评价阶段。
【证明材料】
规划设计阶段:
  1. 企业内部原材料、在制品及产成品的运输方案或设计资料
  2. 工艺专业施工图及设计说明
  3. 总平面施工图
  4. 物流专项设计资料

全面评价阶段:
 

  1. 企业内部实际运输的组织、方式、装备等记录
  2. 工艺专业竣工图及设计说明
  3. 总平面竣工图
  4. 物流专项设计资料

【评分要点】


  评价要点 分值
规划设计阶段 物流运输与交通组织合理,满足生产要求;物流运行顺畅、线路短捷,减少污染。 0.5
全面评价阶段 同规划设计阶段。并现场核查。总平面竣工图等应与规划部门批复一致。 0.5
4.3.3 采用资源消耗小的物流方式,并符合下列规定:
1  物流仓储利用立体高架方式和信息化管理;
2  结合厂区地势或建筑物高差,采用能耗小的物流运输方式;
3  采用环保节能型物流运输设备与车辆,且具备提供补充能源的配套设施;
4  具有与1~3款项相同效果的其他方式。
【条文释义】
物流仓储就是利用自建或租赁库房、场地,储存、保管、装卸搬运、配送货物。物流仓储是现代物流系统中的关键环节,在连接、中转、存放、保管等环节发挥着重要作用。立体高架仓库一般是指采用几层、十几层乃至几十层高的货架储存单元货物,用相应的物料搬运设备进行货物入库和出库作业的仓库。信息化管理是指以现代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为支撑的管理方式。
不同的物流运输方式对用地各种资源的消耗各不相同,根据工艺流程选择合适的物流方式(如利用高差、重力等)将会减少能源、土地、人员、资金等各种资源的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
物流仓储无论采用立体高架方式和计算机管理,还是结合地势或建筑物高差,采用能耗小的物流运输方式,都能达到节约场地资源的目的。
采用环保节能型的物流运输设备(如生产流水线、起重设备、垂直运输设备等)和运输车辆(如电平车、根据需求使用氢气、太阳能等新能源作为动力的车辆),节能减排效果显著;同时应设置充电、充气等补充能源的配套设施。
【适用范围】
所有参评工业建筑。
【参评阶段】
    规划设计阶段和全面评价阶段。
【证明材料】
规划设计阶段:
  1. 企业内部原材料、在制品及产成品的运输方案或设计资料
  2. 工艺专业施工图及设计说明
  3. 总平面施工图(应标明竖向标高)
  4. 物流专项设计资料

全面评价阶段:
 

  1. 企业内部实际运输的组织、方式、装备等的记录
  2. 工艺专业竣工图及设计说明
  3. 总平面竣工图及设计说明(标明竖向标高)
  4. 物流设计说明及图纸

【评分要点】


  评价要点 分值
规划设计阶段 1  物流仓储利用立体高架方式和信息化管理。 0.2
2  结合厂区地势或建筑物高差,采用能耗小的物流运输方式。 0.2
3  采用环保节能型物流运输设备与车辆,且具备提供补充能源的配套设施。 0.5
4  具有与1~3款项相同效果的其他方式。 0.1
全面评价阶段 同规划设计阶段。现场核查、总图竣工图等应与规划部门批复的总图一致。 同设计规划阶段
注:此条分值范围为0.5~0.7,根据评分要点累计得分,其中1为基本要求,必须满足。若总分不满0.5记为0分,若总分多于0.7记为0.7分。
4.3.4 员工交通符合下列条件:
1  优先利用公共交通;
2  配置交通运输工具及停放场地;
3  自行车停放场地至少满足15%的员工需要;
4  应具有与1~3款项相同效果的其他方式。
【条文释义】
工业企业远离城市中心时,优先考虑利用公共交通(包括城市公交、地铁、轻轨、码头等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场地内的交通用地。
当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无法利用或利用不便时,应配置满足大部分员工上下班的交通班车(包括租赁)及其停车场、站点,为少数员工配置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厂区内交通鼓励采用无污染交通工具(如自行车、以可再生能源提供动力的机动车等)。
为鼓励员工利用自行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自行车)解决场地内外交通。根据我国工业企业的情况,至少要按15%的员工需要考虑,即按照每班次全部员工人数的15%设置自行车停放车位。
【适用范围】
所有参评工业建筑。
【参评阶段】
    规划设计阶段和全面评价阶段。
【证明材料】
规划设计阶段:
  1. 总平面施工图(应明确员工人数及自行车停放场地面积)
  2. 公共交通协议

全面评价阶段:
 

  1. 总平面竣工图(应明确员工人数及自行车停放场地面积)
  2. 员工交通专项报告(应说明乘坐通勤车的员工人数及比例、员工交通方案)
  3. 企业通勤车数量及运营记录

【评分要点】


  评价要点 分值
规划设计阶段 1  优先利用公共交通。 0.2
2  配置交通运输工具及停放场地。 0.2
3  自行车停放场地至少满足15%的员工需要。 0.3
4  应具有与1~3款项相同效果的其他方式。 0.1
全面评价阶段 同规划设计阶段。现场核查相关设施及记录文件。 同规划设计阶段
注:此条分值范围为0.5~0.7,根据评分要点累计得分,若总分不满0.5记为0分。

4.4  场地资源保护与再生

4.4.1 因生产建设活动、临时占用和工业生产等所损毁的土地,复垦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条文释义】
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临时占用和工业生产或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被损毁土地的复垦应符合现行《土地复垦条例》、《工业排污破坏土地复垦技术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条例规定下列损毁土地由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
(一)露天采矿、烧制砖瓦、挖沙取土等地表挖掘所损毁的土地;
(二)地下采矿等造成地表塌陷的土地;
(三)堆放采矿剥离物、废石、矿渣、粉煤灰等固体废弃物压占的土地;
(四)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生产建设活动临时占用所损毁的土地。
【适用范围】
所有参评工业建筑。
【参评阶段】
    全面评价阶段。
【证明材料】
全面评价阶段:
 

  1. 地方复垦制度相关资料
  2. 土地复垦项目验收报告
  3.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批复

【评分要点】


  评价要点 分值
全面评价阶段 核查现场及相关文件,项目因生产建设活动、临时占用和工业生产等所损毁的土地,复垦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0.5
4.4.2 建设场地满足工业生产的要求,且不影响周边环境质量,场地内设有废弃物分类、回收或处理的专用设施和场所。
【条文释义】
有些工业行业生产时会产生烟雾、粉尘、有害或刺激性气体,有的会产生噪声、振动。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使所产生的有害物质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保持建设场地及其周边环境的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环保卫生标准,还应满足所在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建设场地应设置方便人员出入和转运的通道,为废弃物分类、回收、处理设置专用设施和场所,并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毒、防尘、防污染措施,为保护环境、再生材料资源创造条件。
【适用范围】
所有参评工业建筑。
【参评阶段】
    规划设计阶段和全面评价阶段。
【证明材料】
规划设计阶段:
  1. 废弃物回收方案及设计资料
  2.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批复
  3. 项目“三同时”相关文件
  4. 总平面施工图

全面评价阶段:
 

  1. 废弃物回收方案及设计资料
  2.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批复
  3. 项目“三同时”相关文件
  4. 总平面竣工图
  5. 工艺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有关记录
  6. 项目“三同时”相关验收文件及检测报告

【评分要点】


  评价要点 分值
规划设计阶段 1建设场地满足工业生产的要求,且不影响周边环境质量;
2场地内设有废弃物分类、回收或处理的专用设施和场所。
0.5
全面评价阶段 1对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污染进行记录,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2场地内设有废弃物分类、回收或处理的专用设施和场所;
3环评、“三同时”有关文件已通过验收。
0.5
4.4.3 合理利用或改造地形地貌、保护土地资源,并符合下列要求:
1  保护名木古树,保留可利用的植被和适于绿化种植的浅层土壤资源;
2  不破坏场地和周边原有水系的关系;
3  合理确定的场地标高和建设场地土石方量;
4  具有与1~3款项相同效果的其他方式。
【条文释义】
古树名木根据树龄分为国家一、二、三级,百年以上即为古树;国家级名木不受年龄限制,不分级;名木古树可根据地方园林局提供资料确定,其保护措施可参考所在地区《名木古树保护条例》。场地土方开挖时,应将适于种植的浅层土壤集中堆放,并于场地平整后返还作绿地表层。
场地建设应尽可能保留场地内可资利用的树木、植被、水塘、洼地、水系,临水建筑不应破坏与周边原有水系的关系。
在满足交通运输的前提下,确定建筑物、室外场地、道路及室外地坪适宜的高度,统一规划并集成水、电、气等各种管线,共用地下管沟槽,减少场地开挖,保护空地。
综合考虑场地地质、功能、施工、经济等多种因素,合理确定场地设计标高及整厂区土(石)方量,如(1)在厂区边缘和暂不使用的填方地段,可利用投产后适于填筑场地的生产废料逐步填筑;(2)矿山场地和运输线路路基的填方,有条件时,宜利用废石(土)填筑;(3)余土堆存或弃置应妥善处置,不得危害环境及农田水利设施。
通过上述1项或多项,保护和再生场地的土壤资源以实现可持续利用。
【适用范围】
所有参评工业建筑。
【参评阶段】
    规划设计阶段和全面评价阶段。
【证明材料】
规划设计阶段:
  1. 所在场地内古树资料
  2. 所在地区原始地形、地貌图
  3. 总平面施工图(应标明竖向标高)
  4. 土方量计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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