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15]12号
2015-03-30 10:49:57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评论:0 阅读量:10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总公司,各有关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总公司,各有关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予以公示。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

  本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内容包括: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情况、代表工程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点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建筑市场监管→建设工程企业申报资质基本信息公开栏”,即可查询企业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审查意见分为同意和不同意两种)。公示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13日。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初审单位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报送我部办公厅。采用电子化申报的,除省级初审部门的公函及加盖省级初审部门公章的《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表》外,其他陈述证明材料均需通过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进行电子化申报。陈述材料须于4月20日前送达我部(含邮寄),逾期不予受理。陈述材料由初审单位统一上报,并附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企业不应随行。如原初审单位委托企业报送的,陈述材料应由初审单位密封并加盖印章,同时携带初审部门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咨询。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 010-5893462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1.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延续评审意见汇总表;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评审意见汇总表;

     3.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升级、增项、新申请、重新核定评审意见汇总表;

     4.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新申请、重新核定评审意见汇总表;

     5.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新申请评审意见汇总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5年3月27日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延续评审意见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申请内容 申请事项 结论 公示意见
1 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 民航行业甲级 延续 同意 同意民航行业甲级
2 河北大地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同意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
3 巴彦淖尔市河套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同意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同意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同意水利行业(水文设施)专业乙级;
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水利行业(水文设施)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4 呼和浩特市科兆丰水业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同意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同意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同意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
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5 通辽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水利行业乙级 延续 不同意 不同意水利行业乙级,原因:主导专业技术人员业绩不符合标准要求,不予认定。
6 本溪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同意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同意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同意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同意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
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7 大连港口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 延续 同意 同意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同意水运行业乙级;
水运行业乙级 延续 同意
8 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水利行业甲级 延续 同意 同意水利行业甲级
9 盘锦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水利行业乙级 延续 不同意 不同意水利行业乙级,原因:主导专业技术人员业绩不符合标准要求,不予认定。
10 沈阳铁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铁道行业甲(Π)级 延续 同意 同意铁道行业甲(Π)级
11 营口市水利勘测建筑设计院 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同意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同意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同意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
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12 河海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水运行业乙级 延续 同意 同意水运行业乙级;同意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
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 延续 同意
13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水运行业乙级 延续 同意 同意水运行业乙级
14 安徽长江河道设计研究院 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同意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
15 安徽省淮河水利工程设计院 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同意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同意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
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16 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水运行业(通航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延续 同意 同意水运行业(通航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同意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乙级;
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17 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水利行业甲级 延续 同意 同意水利行业甲级
18 抚州市水电勘测设计院 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同意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同意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同意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同意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同意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
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19 赣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水利行业乙级 延续 同意 同意水利行业乙级
20 吉安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 水利行业乙级 延续 同意 同意水利行业乙级
21 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 水利行业甲级 延续 同意 同意水利行业甲级
22 南昌市水利规划设计院 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同意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同意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同意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同意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
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23 萍乡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 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同意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同意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同意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同意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同意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
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24 河南省铁路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铁道行业(不含电气化)乙级 延续 不同意 不同意铁道行业(不含电气化)乙级,原因:该公司,设计专业人员配备不符合标准,不予认定。
25 开封市汴龙勘察设计中心 水利行业乙级 延续 同意 同意水利行业乙级
26 周口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水利行业乙级 延续 不同意 不同意水利行业乙级,原因:主导专业技术人员业绩不符合标准要求,不予认定。
27 常德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水利行业乙级 延续 同意 同意水利行业乙级
28 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 水运行业(通航建筑工程)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同意水运行业(通航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同意水利行业甲级;
水利行业甲级 延续 同意
29 益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同意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同意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同意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同意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同意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同意水利行业(围垦)专业乙级;
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水利行业(围垦)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30 广东省航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水运行业甲级 延续 同意 同意水运行业甲级
31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 水运行业甲级 延续 同意 同意水运行业甲级
32 陕西省水工程勘察规划研究院 水利行业乙级 延续 不同意 不同意水利行业乙级,原因:主导专业技术人员业绩不符合标准要求,不予认定。
33 陕西水环境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 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甲级 延续 同意 同意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甲级;同意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同意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同意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同意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甲级;同意水利行业(围垦)专业乙级;
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甲级 延续 同意
水利行业(围垦)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34 西安理工大学水利水电土木建筑研究设计院 水利行业乙级 延续 同意 同意水利行业乙级
35 甘肃省张掖市甘兰水利水电建筑设计院 水利行业乙级 延续 同意 同意水利行业乙级
36 兰州交大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铁道行业乙级 延续 同意 同意铁道行业乙级
37 兰州铁道设计院有限公司 铁道行业甲(Π)级 延续 同意 同意铁道行业甲(Π)级
38 固原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同意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同意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同意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同意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
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39 宁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水利行业甲级 延续 同意 同意水利行业甲级
40 新疆兴利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所 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同意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同意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
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41 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水利行业甲级 延续 同意 同意水利行业甲级
42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甲级 延续 不同意 不同意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甲级,原因:主导专业技术人员社保不符合要求,不予认定。
43 中交天津港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水运行业甲级 延续 同意 同意水运行业甲级
44 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铁道行业甲(Π)级 延续 同意 同意铁道行业甲(Π)级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评审意见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申请内容 申请事项 结论 公示意见
1 辽宁诚信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铁路工程监理甲级 延续 同意 同意铁路工程监理甲级




相关热词搜索:建办受理函[2015]12号

上一篇: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15]1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下一篇: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5年第二批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83号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