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5年第二批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83号
2015-04-01 10:59:14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评论:0 阅读量:10

 按照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申请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通过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通过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审核的单位名单          



 按照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申请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通过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通过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审核的单位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3月24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我办郑重声明,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以我办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办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办举报,联系电话:010-58934587。

 

                        办公厅受理办
                        2013年7月16日

 

   


通过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审核的单位名单

  1.上海思纳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乙升甲)

  2.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乙升甲)

  3.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乙升甲)

  4.大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乙升甲)

  5.山东同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陈述)

  6.娄底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陈述)

  7.北京天地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陈述)

  8.上品印(北京)国际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陈述)

  9.湛江市规划勘测设计院(延续)

  10.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延续)

  11.北京北达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延续)

  12.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延续)

  13.河北信达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延续)

  14.承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延续)

  15.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延续)

  16.重庆市设计院(延续)

  17.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延续)

  18.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改制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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