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2015年度第十一、十二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告 第949号
2016-01-19 09:38:08   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   评论:0 阅读量:10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07]205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建科[2008]113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07]205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建科[2008]113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建科函[2009]235号)、《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8-2013)、《烟草行业绿色工房评价标准》(YC/T396-2011)和相关地方标准,我部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第十一、十二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评价工作。经审定,苏州苏悦商贸广场(北楼)等87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现予公布。

  附件:1.2015年度第十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2.2015年度第十二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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