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 建科墙函[2016]23号
2016-04-01 10:14:22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评论:0 阅读量: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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