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70:上海建工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暨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事项进展情况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2016-03-24 10:39:04   来源: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评论:0 阅读量:10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编号:临2016-012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暨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事项进展情况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编号:临2016-012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暨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事项进展情况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临2016-009公告),因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29日起停牌。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未最终确定,且存在不确定性,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并披露了相关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临2016-010公告、临2016-011公告)。目前,公司正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廿八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16年3月17日采用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名,实际收到8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征先生召集。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于3月14日发出。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暨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21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5个交易日,最晚于2016年3月28日复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暨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筹划进程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暨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事项,进展如下:1、公司选聘了相关中介机构。目前,公司及中介机构正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
    2、公司已基本完成核心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意愿征询。
    3、公司已拟定本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方案,尚需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
    4、公司及中介机构正在以员工持股方案为基础细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并进一步论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可行性。
    5、公司正在积极与国资监管部门及国资股东沟通本事项,并努力取得相关部门的原则同意。
    三、已确定的和尚未确定的方案内容
    1、已确定的内容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初步确定为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公司核心员工。股票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票。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自筹资金。经初步统计,有超过4,800人拟参与本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参与人数及金额以员工实际缴纳资金决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发行规模由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总规模决定,经初步统计约13.26亿元。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遵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办法》的规定。本次发行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尚未确定的内容
    本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尚需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且涉及相关部门审批,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或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目前尚未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暨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最终方案。方案确定后,公司需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发行预案、募集资金可行性报告、股东回报规划,相关研究和尽职调查正在进行中。
    四、尽快消除继续停牌情形的方案
    公司抓紧落实与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以便尽早取得其原则同意。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要求相关方加快确定员工持股计划最终方案,尽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完成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分析论证工作,并拟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并申请复牌。
    五、继续停牌天数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廿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21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5日, 最晚于2016年3月28日复牌。公司停牌期间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对该事项的相关进展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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